优秀教师们,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组建开始啦,诚邀您的加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引领和指导的重要作用,推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学校团委决定组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在指导教师库内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优秀教师们,春风十里不如您,诚挚邀请您加入指导教师库,为我校学生社团带来新的蓬勃生机!
一、选聘原则
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指导教师库内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个学生社团。每任聘期为1年,可续聘。
二、选聘条件
(一)指导教师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师德师风,关心爱护学生,潜心立德树人;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学生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
(四)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应为中共党员;
(五)能对所指导学生社团的全部活动进行政治把关、内容审核、全程指导,学生社团举行各类校外活动时,原则上能随行带队。
三、组建指导教师库工作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申报教师需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二)上交材料各单位于4月14日前统一报送推荐教师的《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报到校团委办公室(综合办公楼0110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自荐的教师可自行提交。
(三)完成指导教师库建立学校团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通过审查的指导教师进行考察,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并向全校学生社团公布。
四、聘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指导教师库范围内,进行学生社团和指导教师互选,双方达成一致后,将互选结果报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审批,提交《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表》(附件3),并报送学校团委备案。学校团委组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签署《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协议》,为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五、考核与激励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任职期间接受学校团委、业务指导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一)考核机制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由学校团委负责。考核依据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成员测评、指导教师个人自评、工作量记录考核等,评定考核结果。
2.指导教师工作量记录,实行月报记录的方式。学生社团每月记录并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指导教师本人确认签字,报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核签,最后报学校团委。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激励机制1.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者,发放指导教师绩效津贴。学校团委将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绩效津贴划拨至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和本人岗位绩效工资一并发放。
2.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学校在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要依规解除聘任。
3.学校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考核中。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
徐一鸣、于淙
联系电话:
82191935、18005482002
电子邮箱:
nefutwstglb@nefu.edu.cn
获取附件1、附件2、附件3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提取码:xi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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